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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干线公路专业化养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交字〔2017〕142号)

发布时间:2017-08-09 浏览次数:488
各县、区、交通局,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市公路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盘山县、大洼区范围内实施普通干线公路专业化改革,为使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我局制定了《盘锦市普通干线公路专业化改革实施方案》,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干线公路专业化养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全面提高干线公路养护质量,我局决定在盘山县、大洼区两个辖区内推行以机械化作业为发展方向,以清单制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干线公路专业化养护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稳步实施,有效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的公路养护发展方针,以保持行业稳定为前提,以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公众服务水平和队伍专业化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养护市场化为发展方向,立足于行业体制、机制和队伍现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整合优势资源,充实新生力量,创新养护运行机制,强化行业监管,细化工作流程,彻底打破传统以人工为主落后养护方式,逐步构建专业化、机械化养护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在盘山县、大洼区范围内推行干线公路专业化养护。通过实行“合同管理、月检月评、量化考核、计量支付“的养护管理方式,提高养护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养护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公路养护巡查和病害处置的及时有效性,提高养护质量标准和水平,逐步实现优质高效的全方位养护目标。
  二、养护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
  坚持全年全路段按照养护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进行养护。
  1.明确日常保养标准
  (1)公路日常保洁:要求路面长期保持清洁,无尘土、洒落物。城市出口路、大交通量一级路使用大型清扫车至少每2天清扫一次;一般干线公路采用小型清扫车至少每3天清扫一次;偏远路线采用人工保洁,每周清扫2次。路肩及村镇路段要无垃圾杂物,常年保持整洁。垃圾清运每年4月份集中清理1次,9月集中清理一次,其余时间发现垃圾堆占等要随时清理。
  (2)路基整修:要求路肩、林台、内外边坡平整顺适、坡成面,边成线。路基整修集中会战每年1次,时间段安排在春季,春季路基整修为高标准路基整修,采取雇工与自有道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路基局部整修由道工完成。
  (3)路基草修剪:要求实行草养路基,草的高度控制在10㎝以内,要去除杂草,长势良好。路基打草每年4-6次。
  (4)绿化护管:要求绿化无空白段,乔木适时剪枝,灌木修剪成型,及时预防病虫害,保证绿化成活率。绿化补植每年春秋两季进行,每年修剪乔木1次,灌木3次,绿篱5次,防治病虫害打药每年2次,入冬前路树涂白1次,新补植绿化依天气情况定期浇水。
  (5)里程碑、百米桩、示警桩、轮廓标、护栏、道口标柱等沿线设施清洗、粉刷每年1次。
  (6)防汛、除雪防滑物资准备:按照预案要求,提前购置储备防汛及除雪防滑物资。
  (7)除雪防滑:要求重点除雪路段全幅露出黑色,一般路线以除雪为主,防滑为辅。
  2.提高小修工程时限要求
  小修工程实行限时养护制,小型翻浆发现后要立即处治,10天内满足通行要求;路面坑槽等病害修补要在发现后2天内完成,当天开挖的坑槽必须当天处理完毕;灌缝按计划实施,每年雨季前完成;安全设施缺损应及时设置警示标志,缺损的标志、钢护栏、轮廓标、道口标等附属设施更换维修要在2天内完成;栏杆、挡墙、锥坡等混凝土砌体防护工程的损坏维修要在7天内完成;小型灾毁抢修及应急处置要在发现后立即进行,简易处置当天完成(混凝土砌体等7天内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干线公路养护服务站。
  按照部和我省养护服务区建设规划和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与客观条件,在原养护道班的基础上,适当拓展服务功能,开展一、二级养护服务站建设。一级养护服务站具有养护生产、应急保障和社会服务多重职能,二级养护服务站归属一级养护服务站管理,主要负责日常保养工作,兼具社会服务职能,为专业化养护提供有力的基地保障。2017年共打造一、二级养护服务站4个。其中,盘山东郭、大洼平安为一级养护服务站;盘山高升、大洼清水为二级养护服务站。养护服务站建站具体原则及要求:
  一级养护服务站位于国道或重要干线附近,依托现有道班或征地新建,占地面积原则上在10亩以上,辐射半径在50公里以内,养护里程约100-150公里,具有养护生产、应急保障和为过往车辆司乘人员提供休息、如厕等社会服务多重职能;二级养护服务站配合一级养护服务站设置,归属一级养护服务站管理,位于国省干线附近,对现有道班进行维修改造,占地面积在3-5亩,养护里程约30-50公里,主要负责日常保养工作,兼具社会服务职能。
  实行养路工在养护服务站上下班制度。小修作业由一级站统一负责实施,日常保养作业根据就近养护原则,由一级站和二级站根据养护作业半径合理组织实施。对于尚未完成一、二级养护服务站建设的县区,要结合规划布局和现有设施情况合理设置基层站点,以保证专业化养护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建专业化养护队伍。
  以县区为单位成立专业化养护队伍,主要包括巡查队、保洁队、绿化队、小修队及其管理和内业人员。特殊情况下,各专业队可临时调整人员,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1.巡查队:主要负责所辖路段的公路巡查和简易应急处置工作。以15-20公里划分区段实行道工专项巡查,配备专门的三轮机动车或电动车,每天上下午各巡查一次。根据就近巡查原则,巡查道工分配到相应的一、二级养护服务站。
  2.保洁队:主要负责公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村镇垃圾清理工作。原则上每10公里配置1人。路面保洁以机械化清扫为主,垃圾清运主要以两头忙、农用车配合人力清理。一级站配置1台大型清扫车、1台小型清扫车(拖挂式)、2台农用车;二级站配置1台小型清扫车、1台农用车。根据就近养护原则,养护人员和设备配备到相应的一、二级养护服务站。
  3.绿化队:主要负责绿化补植、路肩打草、路树修剪、涂白、打药、施肥、浇水等各项公路绿化管护工作。原则上每10公里配置1人,每100公里配置水车1台,每20公里配置绿篱机、油锯各1台,每10公里配置打草机1台。根据就近高效原则,绿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到相应的一、二级养护服务站,采取集中或分段的作业方式开展工作。
  4.小修队:主要负责路面病害维修、桥梁栏杆、锥坡、挡墙等修复更换等小修作业、冬季除雪防滑及应急抢险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桥涵小修队、路面小修队等专业队伍。原则上每10公里配置1人(其中机械手约占40%);每200公里配置综合养护车1台、压路机1台、铲车1台、两头忙1台;每100公里配置农用车1台、融雪撒布器3台、除雪铲5台和滚刷3个;移动照明及发电设备按需配置;每个县段配置小型洗刨机1台。小修队机械设备原则上存放在一级养护服务站,统筹调配使用。
  5.管理及内业人员:包括一级站、二级站的管理及内业人员,一级站设管理人员2人(站长、副站长),内业人员2人(负责财务审核和内业管理工作),二级站设管理人员1人(站长)和内业人员1人(可兼职)。原则上管理及内业人员每10公里不超过1人。
  (三)完善小修保养预算定额。
  市交通公路部门要在准确把握各县区底数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考虑地材价格、工程体量等影响因素,对省定额基价、计算比率和调整系数等进行调整,对定额中未包含的必要子目予以增加,制定内容完整、涵盖本市各县区的小修保养预算定额。
  (四)开展工程量调查和成本测算。
  市交通公路部门要组织县区交通公路部门调查各条路线定额子目或细目的养护工程量清单,依据小修保养预算定额及其编制办法,测算各路线小修保养成本,并结合投资额度进行调整,为科学分配小修保养经费和实际计量支付提供支持。
  (五)加强小修保养计划管理。
  1.制定预安排计划。市交通公路部门要结合省局养护生产计划安排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化养护年度生产计划。每月审核县段提交的小修保养生产建议计划并下达预安排计划,养护公司将每月养护任务分解到每天,下达给各个养护服务站。对投资数额较大的专项工程下达计划任务书,必要时进行设计和审批。
  2.下达月度正式计划。市交通公路部门每月对各县区养护公司和养护服务站的月度养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养护巡查及月检情况,下达月度小修保养正式计划。
  (六)组织专业化养护作业。
  1.统筹安排,科学组织。根据小修保养计划任务安排,养护公司经理组织一级站站长实施,一级站站长协调二级站站长统筹安排日常养护工作,明确各作业队伍具体任务。在各专业队伍完成本职工作或受季节因素影响无上路作业任务时,由站长统筹调度,安排无作业任务人员协助其他队伍完成日常养护工作。日常养护和巡查采取节假日轮休制度,做到全年365天无间断。
  2.实行道工在养护服务站上下班制度。道工每天早上上班后,根据站长安排,领取工作任务,跟随所在的专业化养护队伍集中上路作业,中午在养护服务站用餐、休息,下午完成工作任务后下班。
  3.加强养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道工巡查发现危害行车安全等问题应立即停车,及时采取摆放安全锥等临时处置措施,向站长汇报情况并做好记录,由站长就近调动集中作业班组进行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私开道口、破坏路产等违法行为,立即出面制止,并将影像资料上报养护公司,由养护公司经理统筹协调路政部门进行处理。
  (七)开展例行巡查检查和月检月评。
  1.市县分级开展养护巡查。市交通公路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成立专业的市级养护巡查队伍(双方签订合同),以小修工程验收核量和养护检查考评为主,公路巡查为辅,每周对全市干线公路巡查一次;县交通公路部门由养护公司经理、副经理等管理人员组建县级养护巡查队伍,组织安排生产作业任务,进行公路巡查巡视和小修工程初验核量,每2天对县区所辖干线公路巡查一次。
  2.定期开展养护检查考评工作。按照“县段自检、市处核查、中介检测、省局督查”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省局委托中介机构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考评,并下达通报;市处委托市级养护巡查队伍实行月检月评,考评结果与投资挂钩,实行优养优筹,并下达通报;县段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实行量化考核和计量支付。
  市交通公路部门与县区交通公路部门每年要签订公路日常养护承包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双方责任、作业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等内容。
  日常保养实行考核制度,市交通公路部门根据养护效果的月检月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兑现奖惩,确定当月费用;小修工程实行量化考核,市交通公路部门依据市级养护巡查队伍验收核量情况和预算定额,核算小修工程投资。对于未纳入月初预安排计划的突发小修保养工程可单独核算投资,月末统筹考虑或结转至下月安排。
  履行计量支付程序,经市级养护巡查队伍、县区交通公路部门及市交通公路部门审核后,签订小修保养计量支付单,市交通公路部门向县区交通公路部门段按月支付资金。
  (九)加强养护机械设备配置。
  按照“省市共同投入,以省投入为主”的原则,在省行业部门配置的基础上,结合满足县区养护生产的需要,配置经济适用、高效节能的养护设备,使设备的功能、作业能力与专业化养护内容最大限度实现匹配,满足干线公路养护专业化需要。同时,加强养护机械使用和管理,发挥机械设备的最大效能。
  (十)规范内业管理工作。
  严格依照《辽宁省普通公路养护内业管理要求》开展内业管理工作,力求内业管理能够涵盖养护全过程,反映生产流程痕迹,指导专业化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交通公路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专业化养护的重视程度,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沟通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定期召开布置会、推进会、调度会、座谈会等形式和开展现场调研、下达通报、跟踪督查、实时指导等措施,扎实有效推动专业化养护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保障。
  市县交通公路部门要在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实施方案、绩效考核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狠抓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夯实基础工作,为专业化养护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养护信息化管理。
  市县交通公路部门要借助省公路养护巡查管理系统,实现养护事件从发现到处置、验收、计划管理、资金拨付全过程的闭合式、信息化管理,为专业化养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支持。同时,要以微信、qq群作为巡查系统的补充,保证信息传递和事件处理及时高效。
  (四)保证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市交通公路部门对各县区小修保养费实行单独核算,按照省局制定的计量支付单,按月计量支付,不能只计量不支付或支付与计量不匹配。市、县交通公路部门对于养护公司的小修保养资金实行单帐制,单独拨付,专款专用,不能挤占挪用。
  (五)提升专业化技能水平。
  要通过调剂优秀人员或外聘技术能手等方式,补齐专业技术人才缺失的短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养护技能大比武,采取专业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各地互比互学和技术交流,全面提高养护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技能水平。
  (六)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涉及改革的县区要积极调动和挖掘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利用好午餐和休息室等条件,尽力为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通过调整本地定额水平、调配节余资金或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等措施,增加职工收入,维护职工权益。让职工充分理解改革的政策和意义,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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