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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盘交字〔2017〕223号)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374

各县、区交通局,双台子区运管所,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3号)及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辽交行审发〔2017〕467号)要求,市局制定了《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公 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3号)及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辽交行审发〔2017〕467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以“三服务两监督”为主题的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以下简称“大走访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彻底转变交通运输部门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改进交通运输服务的新方式新举措,提高公路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改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策服务,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和普法工作。要切实把这次大走访活动与营商环境建设、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全面了解所管辖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执行公路法规制度情况,介绍相关政策。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地方政策,要及时纠正,坚决把中央、国务院促进物流业发展、服务群众出行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针对企业对公路法规政策和执法工作的误解,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都能执行到位。
  (二)加强业务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要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是与规范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十不准”纪律,排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要主动向企业公布并介绍业务事项和办理流程、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清单。各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落实好执法公示的有关规定,做到执法权力全公示、执法过程全透明,扫除执法监督盲区。通过业务服务,深入推进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和查处整治,推动执法服务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需求服务,推动转型升级。要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与社会关切结合起来,了解企业的愿望和诉求,尤其是当前制约货运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动征求企业对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执法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沟通协商长效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从企业最需要的地方改起做起,不断转变理念,改进方式,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助力货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行风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执法领域的政风行风建设,主动邀请货运行业从业人员作为行风义务监督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促使执法人员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杜绝以权谋私,建设一支能力强、高素质的公路执法队伍。
  (五)加强服务监督,提高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服务效能建设,依托12328监督电话、政务民心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活动形式
  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入货运企业和运输业户,广泛宣传公路执法服务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流程,认真倾听群众的需求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的各方面监督。紧扣大走访活动目标,围绕活动主题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接地气、受欢迎的活动方式,做到形式灵活、内容丰富、成效显著。重点开展五类活动:
  (一)实行“局长大走访”。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主管负责同志要定期有针对性地到企业走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行“送法进企业”。积极联系本辖区货运企业,通过走访调查、举办普法讲座和政策课堂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也可以利用重点货运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的宣传栏,开辟公路法制宣传栏,普及公路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三)实行“执法开放日”。定期邀请媒体记者、行风监督员、货运业户代表,到行政审批大厅、执法检查现场,通过“跟队行动”、“驻厅体验”等方式,一方面监督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感受执法、全面了解执法。
  (四)实行“开门评执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评议会等方式,主动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质询和监督,争取理解和支持。
  (五)实行“上门送服务”。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做企业的贴心人。鼓励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四、实施步骤
  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自2017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8年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全面摸底本地区货运企业、场站及运输业户等情况,结合本地区突出问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主要任务、开展形式、时间要求等。并将工作实施方案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务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局综合运政科。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7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开展集中走访,主动接受监督,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确保大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认真开展总结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本辖区公路执法存在的问题,总结有效工作方法,推广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大走访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是深入推进交通系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秦德林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秦德林 副局长
    副组长:张显林 局副调研员
    组  员:牛春阳 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姚  远 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     
          夏  杰 市交通稽查支队支队长
          李  平 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管理处处长
          赵晓和 市公路管处副处长
          肖  彬 局综合运政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政科,肖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与营商环境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创新大走访活动内容,确保大走访活动不走过场。
  (三)主动服务,务求实效。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真正为群众解忧、为民办实事。
  (四)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集中广泛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将群众满意不满意、社会认可不认可作为大走访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标准,在推进过程中增强企业和运输业户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完善机制,认真总结提高。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明显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请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月度总结工作,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走访活动情况,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送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超男,联系电话:2832108,邮箱:
pjjt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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