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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交通系统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盘交字〔2018〕5号)

发布时间:2018-01-18 浏览次数:478

关于印发《盘锦市交通系统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交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盘锦市交通系统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交通局

        2018年1月17日

盘锦市交通系统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以下简称“春运”)自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40天。为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1.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春运是年初的重要民生工程,连着民心民意,关系社会稳定。做好春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交通运输系统当前的头等大事,是对全系统综合保障能力的集中考验,更是全行业窗口服务形象的全面展示。2018年春节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但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增大。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性和安全性有了更高期待,且自驾车探亲、旅游的比例进一步提高,道路保畅难度加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出行需要与运输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

2.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出行保障好、服务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制。为扎实做好2018年全市交通系统春运工作,市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王宁为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政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统筹协调春运工作。各县区、经济区要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春运工作领导机制和部门协同机制,抓紧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本地区的春运工作。公路、运输、驾培、稽查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春运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统筹协调,加强调度,着力打造便捷春运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市道路旅客运量将达到165.5万人次。预计第一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0日至14日(农历腊月廿五至廿九),以返乡探亲流为主;第二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9日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四至初八),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为主;第三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7日至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二至十六),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和学生返校流为主。同时,春运后期将与全国“两会”重叠,运输保障压力更大。为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全市准备营运客车840余辆,同时有效调配全市700台城市公交车、3281台出租汽车,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出行。各地要深入研判春运需求特点,统筹谋划,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全力保障春运平稳有序。

1.切实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保障。一是着力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科学研判旅客出行需求,优化运力调配,通过调整冷热线运力、缩短发车时间间隔、加大发班密度和采取循环发车等方式,尽可能挖掘在用运力的使用潜能。二是积极储备应急保障运力。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从旅游包车中择优选定一批应急增班、替班备用运力。三是加强重点线路运输组织。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根据旅客出行特点,确定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加强对汽车站、火车站、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道路运力投放。要针对赶集、探亲访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投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四是全面规范加班车和旅游包车管理。组织加班车时,要严格按照行业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车辆、人员符合加班线路正班车的要求;开通旅游包车时,要从严审核和发放客运标志牌,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约定的线路规范运营。

2.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保障。一是加强城市公交管理。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结合冬季运输特点,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做好车辆保养和物资储备工作,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保证首末车准点率。要充分利用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营管理,杜绝甩站、擅自改线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各县区、经济区要结合《辽宁省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春运工作为契机,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切实杜绝出租车无故拒载、强行并客、中途甩客、索要高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3.切实做好联程联运衔接保障。一是加强道路与铁路运输的衔接。要积极主动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以方便旅客便捷换乘出行为出发点,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求。二是加强道路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充分发挥空港城际快线作用,为乘坐飞机的旅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加强城市客运与干线运输的衔接。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与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的衔接,梳理接续接驳需求,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四是加强出行信息的衔接。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鼓励运输企业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手段,提供班次计划、换乘时间等信息,便于旅客合理规划并及时调整出行方案。

4.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一是着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重要物资的运输需求,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二是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布、有效利用”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粮、油、蛋、禽、水产品等生鲜食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任务。三是切实加强货运应急管理。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应急运力在最短时间内集结到位,完成紧急物资运输任务。如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道路交通大面积堵塞等突发事件,对非紧缺物资的运输应暂缓,在确保天气、道路交通状况恢复正常后,方可运行。

5.切实做好路网畅通保障。一是加强道路拥堵治理。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强化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采取措施减少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二是加强公路养护和除雪防滑工作。各地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提前对路况不良路段进行养护,做好标志标线的维护工作;对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提前做好应急作业队伍组织、机械设备调试和融雪剂、防滑料等物资储备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各级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创新方式,提升服务,着力打造温馨春运

1.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加强票源信息公开,积极引导旅客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APP、微信、邮政网点、自助售票机等便捷方式购票。鼓励客运站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服务时间、预售客票、设立网络售票取票窗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购票、取票需求。加大长途客运实名购票活动宣传力度,对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要积极为旅客身份查验工作提供便利。

2.进一步改善候乘环境。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督促客运站站加强对旅客进出站、购票、安检、候车、餐饮、购物、休息、如厕等环节的组织引导,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和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切实改善旅客候乘体验;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及时在站内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参运车辆要保持车厢内干净整洁,保障旅客出行舒适。要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客运站及周边地区的秩序整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3.进一步开展主题活动。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把开展“情满旅途”活动作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交通的重要抓手,按照“情满旅途”活动要求,健全运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九化”服务,推广一批典型经验与做法,培育一批先进班组和个人,塑造一批春运服务品牌。安排属地客运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志愿者开展“暖冬行动”,协助做好志愿者的业务和安全培训,主动为志愿者提供场地、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4.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各县区、经济交通部门区要强化国防观念,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和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和措施。要高度关注农民工和学生群体,加强同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运输需求,并通过上门集中售票、预订团体票、组织包车直达运输等方式,为农民工和学生提供特色优质服务。

5.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春运宣传工作。要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春运有关政策、客票信息、运力安排、道路通行和服务保障等有关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春运工作。要深度挖掘身边素材,积极弘扬先进事迹,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春运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春运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要畅通服务监督投诉渠道,特别是要确保12328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响应,及时受理和处理旅客投诉、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回应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在客运站、公交站亭等场站明显位置悬挂十九大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图册,利用LED屏及时全方位宣传春运政策、客票信息、运力安排、道路通行和服务保障等有关情况,营造祥和的春运氛围。

四、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着力打造平安春运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春运期间,我省正值冬季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频繁时期,且客货流集中、流量较大。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切实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从紧压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春运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把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全面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

2.全面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春运前,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对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排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参加春运。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排查,确保其具备从业资格,持证上岗,严禁驾驶作风差、安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发生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恶劣天气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全面强化车辆技术管理。春运前,各运输企业要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技术条件符合参运要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效期在春运时间段的参运车辆,必须在春运前完成综合性能检测,必须对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车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

4.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客运站要全面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全面优化旅客进出场站线路和乘降组织,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

5.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深入长途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层层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客流激增等突发事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组织好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保证事发时能够及时调用,快速投入救援行动中;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突出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畅通与气象、旅游、海洋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完善恶劣天气信息共享机制,掌握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12328电话、客货运场站电子屏幕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切实提高预警能力。要认真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五、加强治理,强化监督,着力打造诚信春运

1.全面加强信用记录。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7〕10号),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驾驶员进行信用记录;对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对查处的具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逃票等乘客不文明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对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受到较高等级表彰的模范行为进行信用记录。

2.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专项治理。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对无失信记录的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春运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梳理形成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通报各省区市。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对本地失信企业下达专项治理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失信企业,将被列入交通出行领域“黑名单”,并通过“信用辽宁”“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3.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春运期间,公安、安监、路政、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的严格管控、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有效监管,深入客运、出租车、危货运输、维修行业严厉打击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甩客”、“倒客”、“喊客”、“黑车”强行拼客、乱收费、故意绕行、节假日恶劣天气乱涨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注册、车辆标志标识不清、GPS监控平台无人监管、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明确任务,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春运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防恐工作,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客运企业、驻站派出所配合成立防恐组织,负责防恐反恐工作的处理、调度、指挥、安排。

4.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APP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铁路局、民航局等部门组织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于1月28日前完成网址链接,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

5.着力加强诚信宣传。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旅客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要广泛宣传报道受到褒扬的春运服务人员和文明行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因严重失信而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六、收集信息,加强报送,做好春运工作总结

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收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应用,及时编制春运简报,将典型事迹及好的经验做法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办。

请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于1月23日前将本地区交通系统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办负责人、报表人联系电话及春运值班电话(附件3)一并报送至市运输管理处。春运期间运输量统计仍执行日报制度,请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务必认真做好运输量统计和报送工作,并于1月31日至3月12日期间,每天15:00前将当日道路客运春运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将《201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发至电子邮箱:pjygckgk@163.com春运结束后,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运输管理处。请各县区、经济区交通部门负责春运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扫码加入“盘锦春运2018”微信群,市局春运办将2018年春运工作信息第一时间上传微信群,确保春运工作有序完成(见附件5)。

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值班电话:工作日:2833392、2820516(传真);节假日:2352677、2820516(传真)。

附件:1.全市交通系统201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8年“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

公众微信号二维码

3.2018年春运办负责人、报表人联系表

4.201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日报表

5.“盘锦春运2018”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

全市交通系统201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宁  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姚玉梅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秦德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坤桥  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公路处处长

张显林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成  员:董金文  市交通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肖  彬  市交通局综合运政科科长、运管处副处长

郭  勇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

牛春阳  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宋  军  市运输管理处党委书记

姚  远  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李  平  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处长

夏  杰  市交通稽查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

赵晓和  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曲家成  盘山县交通局局长

张绍华  兴隆台区交通局局长

张百昌  大洼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  旭  辽东湾新区交通局局长

张玉国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局长

邢云达  双台子区运输管理所所长

李厚林  市政集团副总经理、市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裴春良  盘锦双兴汽车客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孙福明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牛春阳(兼)

附件2

2018年“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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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附件4

附件5

“盘锦春运2018”微信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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