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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19〕6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盘锦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浏览次数:396

各县区交通局,双台子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盘锦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自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40天。为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现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春运是交通运输系统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任务,承载着人民群众阖家团圆的美好愿望,连着民心民意,关系社会稳定。做好春运工作,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各界共享改革开放40年来交通运输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2019年春运比上一年提前11天,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今冬明春煤炭、粮食、化肥等重点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保障压力较大。春节期间,自驾车探亲、旅游比例进一步提高,客货流集中、流量较大,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长,运输安全风险明显上升。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交通工具的舒适性、换乘的便捷性等有了更高的期待。
各县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因地制宜精心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二、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春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春运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春运工作领导机制和部门协同机制,抓紧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各战线按照职责分工,狠抓保障措施落实,确保春运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着力做好运力保障
       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市道路旅客运量将达到136.3万人次。预计第一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1月30日至2月3日(农历腊月廿五至廿九),以返乡探亲流为主;第二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8日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初四至初八),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为主;第三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6日至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二至十六),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和学生返校流为主。为做好旅客运力保障,全市准备营运客车810辆,城市公交车687辆,出租汽车3281台,网约车147台,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出行需求。
       1.扎实做好道路旅客运输保障。一是着力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各县区要科学研判旅客出行需求,优化运力调配,通过调整冷热线运力、缩短发车时间间隔、加大发班密度和采取循环发车等方式,尽可能挖掘在用运力的使用潜能。二是积极储备应急保障运力。各县区要从旅游包车中择优选定一批应急加班、替班备用运力。当出现运力严重不足时,还可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持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样式见附件2)参加春运,参运车辆必须符合营运要求,参运驾驶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且熟悉线路。组织加班车时,要严格按照行业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车辆、人员符合加班线路正班车的要求。三是加强重点线路运输组织。各县区要根据旅客出行特点,确定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重点加强对汽车站、火车站、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运力投放。要针对赶集、探亲访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投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2.扎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保障。一是加强城市公交管理。各县区要结合冬季运输特点,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做好车辆保养和物资储备工作,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保证首末车准点率。要充分利用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营管理,杜绝甩站、擅自改线等现象发生,特别要安排好火车站夜间公交运力,充分满足旅客集疏运需要。二是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各县区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开展关爱驾驶员活动,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切实杜绝出租汽车无故拒载、强行并客、中途甩客、索要高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满足百姓个性化出行需求。
       3.扎实做好联程联运衔接保障。各县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道路、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更好地服务旅客便捷换乘。要主动与铁路部门对接,强化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与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的衔接,梳理接续接驳需求,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切实做好接驳运力保障,畅通出行的“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要鼓励运输企业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手段,及时发布班次计划、换乘时间等信息,便于旅客合理规划并及时调整出行方案;鼓励出行服务平台整合道路客运、城市客运、铁路等各类出行信息,提供全程出行方案;鼓励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间实时共享出行信息。
       4.扎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各县区要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掌握运输需求,努力兼顾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粮、油、蛋、禽、水产品等生鲜食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任务。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急运力能在最短时间内集结到位,完成紧急物资运输任务。若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道路交通大面积堵塞等突发情况,应暂缓非紧缺物资运输,在并天气、道路交通状况等条件允许时及时恢复运输。
       四、着力强化安全管理
       1.从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环节。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全面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春运前,各县区要对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排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参加春运。督促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排查,确保其具备从业资格,持证上岗,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以及驾驶证计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
       3.牢牢盯紧重点薄弱环节。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旅游包车企业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约定的线路规范运营。各县区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车辆道路通行秩序。
       4.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及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对投入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层层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增强应急能力
       1.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客流激增、高速公路车辆大规模拥堵等突发事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组织好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保证事发时能够及时调用,快速投入救援行动中;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2.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各县区要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工作,主动与气象部门沟通,建立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在恶劣天气时,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减少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3.提前采取治堵措施。各县区要提前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隐患路段,提出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及时处理公路病害,努力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要针对易堵路段,制定疏堵保畅方案,综合运用疏导分流、借道绕行等措施,均衡调控路网流量,提升重点路段通行效率。要加强各级公路路政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占道经营、违法堆占、超限运输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确保公路、桥梁安全和道路交通畅通。
       4.提升现场保通能力。各县区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增加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要做好交通流量、区间车速的分析,优化路网调度管理,提早发现、处置有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的路段。要广泛运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恶劣天气安全出行提示等信息,引导旅客科学安排出行路线。
       六、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完善售票检票服务。各县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旅客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售检票方式。在售票方面,要依托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进一步优化联网售票服务,积极引导旅客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等便捷方式购票;鼓励客运站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服务时间、预售客票、设立网络售票取票窗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购票、取票需求。检票方面,要进一步丰富检票方式,鼓励开通电子客票服务,旅客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码直接检票乘车;增设“绿色通道”,方便时间紧张的旅客快速进站。
       2.进一步改善候乘车环境。各县区要督促汽车站加强对旅客进出站、购票、安检、候车、餐饮、购物、休息、如厕等环节的组织引导,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和无线上网、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客运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切实改善旅客候乘体验;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及时在站内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
       3.进一步优化维修行业和驾驶员培训服务。各县区要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以消费者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流程,透明服务信息,提升便民服务能力。牢固树立“平安汽修”理念,完善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汽车维修合同管理、“三检”管理、维修竣工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等制度,严格遵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开展维修作业,切实提升救援服务能力,保障维修质量合格。驾管部门要鼓励驾校、教练员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学员培训,严禁借机随意抬高培训费用和不规范培训等行为发生。
       4.进一步丰富主题活动。各县区要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保障工作;推广一批典型经验与做法,培育一批先进班组和个人,塑造一批春运服务品牌。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业务和安全培训,主动为志愿者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5.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各县区要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在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拥军爱民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要着力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设施,细化服务举措,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要高度关注农民工和学生群体,加强同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运输需求,并通过上门集中售票、预订团体票、组织包车直达运输等方式,为农民工和学生提供特色优质服务。
       七、着力加强信用建设
       1.全面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各县区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信用记录,各类信用记录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按照中央文明委要求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建设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严厉惩治不文明出行行为。各县区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教育培训,提高不文明行为的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人员纠纷。要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安全保障,勇于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扰乱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霸座”、“车闹”、逃票干扰司机驾驶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和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3.做好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各县区要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滚动播放春运办制作的春运宣传片,广泛报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因严重失信而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引导广大群众把规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做文明春运的守护者。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春运。各县区要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APP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继续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各县区要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于1月15日前完成网址链接,适时推送活动信息,提高旅客参与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诚信春运建设。
       5.切实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各县区要联合当地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旅游和价格等部门,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交通枢纽、客运站周边、旅客集散地、旅游景区等场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甩客”、“倒客”、“喊客”、乱收费、乱涨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着力营造和谐氛围
       1.提升宣传报道效果。各县区要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报道改革开放以来春运的巨大变化、一线职工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安全诚信文明出行等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春运故事,增强群众认同感。
       2.及时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服务监督投诉渠道,发挥12328服务热线畅通民意的作用,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事件,确保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3.注重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各县区要加大对春运服务保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九、着力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信息收集与数据分析应用,编制春运简报,将典型事迹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春运办。遇有涉及春运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请各县区于1月18日前将本地区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办负责人、报表人联系电话及春运值班电话(附件4)一并报送至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春运期间运输量统计仍执行日报制度,请各县区务必认真做好运输量统计和报送工作。道路客运信息应于1月20日至3月1日期间,每天15:00前将《2019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日报表》(见附件5)发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电子邮箱:pjygckgk@163.com。春运结束后,请县区于2019年3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电子版)报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公室值班电话:工作日:2833392、2820516(传真);节假日:2352677、2820516(传真),电子邮箱:pjygck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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