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交字〔2020〕98号 关于同意盘锦鼎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增加运力的批复
盘锦鼎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盘锦鼎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力的申请》(盘锦鼎翔旅游〔2020〕02号)申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国内购置4艘24客位船艇,从事盘锦鼎翔旅游风景区水上旅客运输。
二、购置船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我局将不予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三、你公司应在1年内完成船舶购置工作。逾期未购置,本批件作废;且在本批件到期后1年内,不予批准新增运力。
请你公司船舶购置完毕后,持本批件及有效船舶资料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此复。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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