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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0〕107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573

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初步设计调整审查的请示》(辽海实发〔2020〕7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5万总吨液体化工泊位及配套设施,泊位总长330m,设计年通过能力281万吨。

二、初步设计调整主要内容为:

1、在2#引桥根部南侧新增一座16.1m*8.5m的码头综合用房平台,平台上建设一座码头综合用房,建筑面积64.3㎡,主要包括控制室、值班室和码头候工室;

2、1#和2#引桥向北侧移动10m,以及上述内容引起修改的相应配套工程。

三、本次调整不改变原初设批复的建设规模、货运量与船型、航道、锚地、导助航设施、装卸工艺、装卸货种、水工建筑物和施工条件等内容;初步设计调整仅对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不影响本工程环境、安全、劳动卫生以及节能等配套内容。

四、初步设计调整后,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35266.14万元。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5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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