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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0〕108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615

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请示》(辽海实发〔2020〕81号)及施工图资料已收悉(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依据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审查报告,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泊位总长330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81万吨。该泊位《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及配套工程等设计内容基本符合《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交字〔2020〕43号),同意所报《施工图设计》。

二、《施工图设计》内容齐全,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码头主体结构设计基本可行、安全,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

三、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施工图在修正和完善后基本齐全、完整、清晰,可作为施工依据。

四、请你公司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6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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