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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0〕110号 关于移交高速公路跨市管段事宜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1430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9〕16号),我市承接了盘锦市辖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试行)》(辽交行审规〔2020〕14号)第三条“辽宁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内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负责路政执法相关工作”、第十九条“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行政区划加强对辖区内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及《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盘委办〔2020〕36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应负责盘锦市域内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目前,我局所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辖范围仍按照原跨市域管辖范围进行管理,管理范围还涉及沈阳市域、鞍山市域、锦州市域,这给工作开展带了诸多困难及问题:

1、我市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执法区域为盘锦市,存在跨市域执法问题;

2、公安部门管理均严格按照市域划分,我市涉及大件许可等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协调外市公安交管部门,跨市域对接难度较大,影响业务办理时限;

3、涉及应急演练、事故处置等工作需要对接外市公安及应急部门,协调工作难度较大、较为不畅,同时也存在安全生产权责不清等问题。

因此,为确保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我市拟将外市域路段路政管理工作移交至属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承接现营口市交通运输局所管辖的我市区域内路段(丹锡高速)。烦请省厅予以协调。

联系人:孙琦,15942755151。

当否,请批复。

 

附件:盘锦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移交区域明细表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8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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