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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0〕126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354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有关科室: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致力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战略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盘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为推动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安委会主任担任,局安委会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安委会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研究决定涉及专项整治的重大事项;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专项整治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专项整治责任;考核评价各级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表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督科(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执法大队合署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交通运输与渔业船舶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内设四个协调指导组(具体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执法大队组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专项工作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建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学习宣传专题工作组:

组  长:姚玉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姚  远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郭  勇  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林小几  局组织人事科负责人

刘忠伟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崔传鑫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肖  俭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科科长

张立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              

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郭勇,副主任:林小几、张立运,成员:杨可吉、田恒。联系人:田恒。

2.道路运输整治专项工作组:

组  长:许  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平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牛春阳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夏  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李洪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张  斌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邢云达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肖  彬  局综合运政科科长

成  员:孟庆良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源头治超治限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海彬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丽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客运公交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殿友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出租汽车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东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立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肖彬,副主任:张立运,成员:孙立强、曹秀东、郝继武、齐大权、吕庆祝、李哲,联系人:李哲。

3.公路管养整治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坤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姚  远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吉  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王  峥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董金文  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李海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学庆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克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金振来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养护科科长

肖  俭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科科长

聂晶卉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科科长

李鑫龙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监测科科长

易  娟  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运输服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姚远,副主任:金振来,肖俭。成员:易娟、邓强、李一杉、柳大宇、葛兴伟。联络员:葛兴伟。

4.港口航运(辽东湾新区)整治专项工作组

组  长:应宝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宋  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成  员:孙维彬  局港口航运科科长

闫岳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  奔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谷  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副职负责人

李银龙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正科级

秦海龙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正科级

张  明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正科级

杨  乐  局港口航运科科员

胡   宁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执法大队中队长

杨  柳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科员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孙维彬,副主任:闫岳峰,成员:杨乐、杨柳、侯玉杰。联系人:杨柳。

专项工作组及下设办公室主要任务:在市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自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建立运行工作机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到每项具体业务环节。

(二)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应急、公安、交通、住建、工信、教育、文化旅游等跨部门定期会商和专项整治联络机制,定期组织会商,适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协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在2020年底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涉及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推动列表挂图作战。按年度细化隐患整治消除工作任务,明确各项隐患整治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推进按期销号管理,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回头看”,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总要求。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和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成效列入“平安盘锦”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制度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

三、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快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或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于8月28前将相关落实情况报市局。

(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8月28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对接,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周联络,月调度,季报告”措施。市局从8月起,按月度发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调度报告。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于8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含:姓名、职务职级、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和传真等)报市局。

(四)市局专项(题)工作组要结合各自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序有效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按照有关要求将推进落实情况报市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田恒,联系电话:13998727699;电子邮箱:jtjaqk@163.com。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1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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