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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0〕127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836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综合运政科、港口航运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0﹞46号)要求,深刻吸取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以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体系完备、可操作可落地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盯防,实行精细化管控。严格重大风险报备制度,重大风险“一企一策”“一项一案”,全程严格监测管控。

2.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运输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立行立改,确保安全。

3.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认真吸取响水“3•21”、浙江温岭“6•13”等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教训,对照行业安全生产职责,梳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盯防,强化各项管控措施落实。结合盘锦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评估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预期成效。

4.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等行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5.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强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对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储存、装卸作业的重大风险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制定监测和管控措施,实现风险因素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风险状态、发布风险预警。针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人员准备,确保各项应急准备措施到位。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

6.严格准入管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装卸、储存作业准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的准入管理,严格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性质、重量相匹配的车辆、船舶、设备进行运输。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安全条件审查制度。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7.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港口堆场、仓库、罐区等危险化学品配套储存场所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船舶装卸、洗舱、过驳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通航管控,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行区域内航行。

8.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的监管。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做到监测监控全覆盖,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监测,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加强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船舶进出港电子申报,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加强管理部门间信息通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船岸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推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9.强化应急处置和事故责任追究。统筹危险货物运输专业救援力量,鼓励行业协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建立网络互助救援体系,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推动将港口应急预案纳入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严肃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0.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协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违法将危险货物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船)承运的行为。严禁客运车辆、船舶非法夹带危险货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车、船)和从业人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立安全保卫制度。

11.加大信用约束和奖惩力度。督促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填报和采集,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加强企业信用评价,开展重点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做出安全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存在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货物运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标准化等级较高的企业扩产扩能,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

1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可靠。强化人员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计划,将危险货物运输、港口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的重点群体,鼓励企业开展线上教育培训。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考试试点,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严格落实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相关规定,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按国家规定要求达到15%并逐步提高。建立港口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13.强化顶层设计。把安全生产贯穿交通运输规划布局全过程,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参与属地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过程,严格落实港口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安全容量总量控制要求,从源头上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积极主动参与研究推进与相关园区配套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通道、服务区专用停车区及集中停车场、集中洗罐洗舱场地场所建设,推进主动安防、车路协同等安全性能高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基础保障能力。

14.健全法规制度。适时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在行业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估,强化制度执行。

15.严格标准规范。研究解决危险货物分类、包装要求、运输工具协调、统一运单等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相关问题,有效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政策与标准,提升危险货物多式联运管理水平。

16.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实施开展危货智能监管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业务办理挂钩,对长期不在线、数据不上传、设备不安装的车辆责令定期整改,并暂停运营。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联网共享。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数据共享应用,充分运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在托运、承运、运输、装卸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货物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数据互通、业务协同。积极推动大数据、车路协同、智能风险监测预警等技术应用,提升行业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防范能力。鼓励危险货物车辆、船舶应用智能安防系统等先进技术及装备。加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安全保障相关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17.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深度系统调研,调整优化现行安全监管方式,强化各运输方式的统一协调管理。

18.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并发挥其在监督检查、技术咨询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在属地政府领导下,配齐配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安全专职监管体系,负有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要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分级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数据库,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规范监管、精准精细监管。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及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其中,岗前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40课时,年度业务复训不少于16课时。

19.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执法人员进入关,进一步明确标准条件,严格考试考核,突出专业素质,择优录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动态严格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对检查的问题和隐患,加强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提升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规范化水平。

三、组织机构

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突出问题,市局安委办(局安全监督科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执法大队),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指导工作,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通报。为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市局安委会下设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危化品港口装卸储存与水路运输工作组,分别组成如下: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组

组  长:许  斌  副局长

副组长:夏  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成  员:肖  彬  局综合运政科科长

张海彬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  钊  局综合运政科科员

谭秉彤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货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罗汝威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货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吕少章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货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张海彬,副主任:谭秉彤、罗汝威、吕少章,主要职责:负责工作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并汇总、报送本领域相关工作总结、信息等情况。

(二)危化品港口装卸储存与水路运输工作组

组  长:应宝宏  副局长

副组长:宋  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干部

成  员:孙维彬  局港口航运科科长

闫岳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

新区大队大队长

杨  乐  局港口航运科科员

谷  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

新区大队副职负责人

秦海龙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

新区大队正科级

李银龙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

新区大队正科级

胡   宁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督

执法队中队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大队,办公室主任:闫岳峰,副主任:谷兵、秦海龙、李银龙,主要职责:负责领导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危化品港口装卸储存、水路运输、辽东湾新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并汇总、报送本领域相关工作总结、信息等情况。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市局模式,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深刻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责任体系,把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行业管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全面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机制。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局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危化品港口装卸储存与水路运输工作组及办公室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难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方案要求,制定“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清单”(详见附件1),确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单位,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上下联动、市县(区)政府部门间横向联动、交通运输部门与交通运输企业同频联动,形成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形成准入审核、日常监管、违规查处、市场退出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市局对应的工作组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清单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1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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