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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初审合格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辽住建发〔2015〕2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全市公路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的函》(盘住建函发〔2017〕41号)。市交通运输局对盘锦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原件、资产、公路工程专业职称人员、办公场所、主要设备、人员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了专业性审查(初审),审查结果合格。

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住建局对其资质许可前,均可对该企业申办资质过程中存在的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局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邮政编码:124010

联系电话:0427-2822074

联系传真:0427-281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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