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动态要闻

文明行为 从我做起

“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重要抓手,是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活动。

强化《条例》学习宣传。自《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后,紧密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组织开展全覆盖学习宣传,营造“上下联动聚合力,齐抓共管促文明”的良好局面让条例落地生根、落细落实。党员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同时开展线上线下结合齐宣传。以推动践行、落实《条例》为侧重点,通过户外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角度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将贯彻《条例》与文明创建结合。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结合“文明行为促进日”这一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劝导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文明劝导活动为市民安全出行、文明礼让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营造了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倡导文明风尚,践行文明理念,推动文明实践。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对盘锦市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质量安全及港口经营管理开展综合督查...
下一篇: 我市第三季度交通运输经济指标稳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