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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为全市的营商环境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重新梳理了市交通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优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办事依据、申请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间地点等共计29项要素,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四减”工作,最大化减少了企业群众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及跑动次数,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为推进全市交通系统各类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及“好差评”工作。目前我市办理交通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盘锦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申请,申请事项的办理状态也可通过网上或者手机随时查看。除了个别事项中培训、勘验等环节需要本人到亲自参与,其他事项均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并且办结后的证件可由办事人员邮寄到本人手中或者申请人可直接查看电子证件,实现了“一网通办”及全程不见面审批。同时,在办事大厅窗口显著位置展示目前工作人员的二维码,企业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对本次咨询或者办理的业务进行“一次一评”,同时在每次办件受理和办结后会生成“一事一评”的二维码,供申请人评价。目前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促进了政务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和实际,以“信用交通”为主题,以提升行业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根本,不断完善交通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制定了以责任状的形式把任务落实到单位,把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诚信建设“抓在手、抓到位”,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七日公示制度,建立了“双公示”台账,完善了“红黑榜”制度,积极探索与其他政府机构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措施。建立了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联合奖惩制度,解决我市超限超载运输突出问题。

四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包括道路运输、工程质量、港口行政、船舶检验、航道管理、水路运输六类。实现针对不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同类行为达到一致性的处理结果,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高效运行,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明确随机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要素;制订了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人员名录库,建立起“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印发了《盘锦市交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和《盘锦市交通局随机抽查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随机检查工作。

五是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12328交通运输服务咨询热线一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年以来,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受理案件8558件次,其中投诉举报2960件次。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执法活动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复核、及时回复,并对案件进行及时跟踪,坚决避免出现行政不作为现象。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下一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集体议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为运输经营企业群众提供热心、耐心、细心的“三心”服务,认真落实“一网通办”“好差评”等工作制度,做到优质服务“零差错”。

信息来源:综合运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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