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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2 号)精神,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逐步减少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非线索性直接检查、多头检查,推动形成以社会监督为前提、企业自律为重点、行业自治为补充、行政监管为保证、智慧监管为支撑的多维共治模式,从传统的人海战术全覆盖巡查模式中解脱出来,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用最少的行政成本, 换取最大的监管效益,努力营造公平、秩序、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执法队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把随机性要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凡是能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不随意、不“点名”;能够随机分配检查人员的不指定、不固定;检查对象不适用随机抽取或检查人员无法随机分配的要在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区域等方面随机选择,以不确定性确保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有效防范权力寻租,实现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全覆盖,使执法手段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全面,实现执法行为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信息来源:指导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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