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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1〕62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254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规划建设科、综合运政科、港口航运科、安全监督科: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深刻吸取“4.4”江苏盐城沈海高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和“4.2”福达客运公司班线车辆侧翻事故教训,为建党100周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围绕交通运输各领域分别制定了《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要求,围绕业务办理、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逐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具体人员,夯实属地和行业网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2.协作配合,加大监管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县(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日常业务管理规范顺畅,形成上下联动、紧密衔接的工作格局。强化联合执法,实施信息共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3.履职尽责,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监管和“四个清单”制度要求,开展督查检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盘山县交通运输局要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无证、超范围经营、大货车超限超载、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企业不落实GPS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和大洼区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反行业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抄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处理。要强化“五一节”“端午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平安稳定。

4.落实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将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并派出以安全监督执法大队为主要成员的暗查暗访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暗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系统通报,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各单位到指定邮箱下载整治方案,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报送相关内容,同时,每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情况,6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联系人:盛丰

电话:0427-2908878(办),624299(小号),13842755775。

报送邮箱:jtaqdd@163.com

附件下载邮箱:panjin_jtzz@163.com,密码:jt_12345678。

 

附件:1.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公路建养领域)

2.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高速公路领域)

3.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治超治限领域)

4.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公路路政领域)

5.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领域)

6.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危险货物运输领域)

7.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普通货运运输领域)

8.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机动车维修领域)

9.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包车客运领域)

10.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出租汽车领域)

11.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驾培领域)

12.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迎接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港口航运领域)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2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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