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局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排忧解难
发布日期: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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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就“废机油、废矿物油”是否属于危险货物运输问题进行咨询,并希望行管部门对需要办理何种手续、如何办理等方面给予帮助。
针对企业提出的疑问,盘锦市交通局立即安排业务科室向辽宁省运输管理局对口业务科室汇报情况,并得到明确的指导意见,即“废机油、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废物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范围,必须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业务。同时,市交通局指导相关县区运管所帮助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对办理程序进行了核准和指导。通过业务解答和指导,前来咨询的企业对该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交通工具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讲话精神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切实从运输企业的服务需求角度出发,真正为运输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