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省道中盘线盘锦市甜水至月牙河桥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省道中盘线盘锦市甜水至月牙河桥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道中盘线盘锦市甜水至月牙河桥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盘锦市公路管理处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盘锦市盘山县境内。
  建设必要性:本项目建设是省道中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省道网调整规划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中盘线连接着盘山县与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是两地区间客货运输往来的通道,它的加宽改建能够优化盘锦市的路网结构,改善道路出行条件与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提高客货运输效率、增加地区之间的沟通,有利于盘山县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对外经济的拓展,为打造地方产业经济的新引擎,带动盘锦市总体社会经济的快速与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为盘锦市盘山县城市次干路北站路与京抚线(原庄林线)交叉处,终点为月牙河桥(含桥)。路线全长15.300公里,整体利用北站路1.8km,甜石12.4km;对甜石线进行局部偏移改线1.1km。本次改建,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3.5m,维持北站路15m路面宽,对原甜石线不足12m宽的路段进行加宽,使路面宽度达到12m,项目总用地944.3亩,临时用地40亩,拆迁房屋23993m2。总投资23019.5万元,施工期17个月。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1、建议提前制定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成立专职班子,由项目主管单位统筹,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详细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妥善解决好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
  2、项目资金筹措必须及时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因资金不足引发沿线群众及施工单位的不满情绪,对项目实施进行干扰,导致工程延误等问题发生。
  3、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必须严格到位,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把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干扰降到最低。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路两侧涉及到征地动迁的及对于评价范围内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就项目建设对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环境、周边交通、社会治安、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影响等方面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四、征求意见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稳评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或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盘锦市公路管理处和辽宁国信社会稳定评估评估有限公司提出。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市公路管理处            
  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8号                    
    联系人:孙鹏飞      联系电话:13909870178         电子邮箱: 
pjsggs@163.com        
   稳评调查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李森        联系电话:024-83733573         电子邮箱:
31631972@qq.com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省道中盘线盘锦市月牙河桥至欢喜岭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下一篇: 关于做好“家和万事兴”优秀家风家书家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