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局建立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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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建立全市统一的债务预警监测机制,盘锦市交通局向局属各单位转发的相关文件,并研究部署了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债务实施预警监测,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债务单位作为债务责任主体,负责按月、季、年度定期梳理本部门债务情况,分析和研判债务风险,将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上报盘锦市交通局,盘锦市交通局上报市财政局。
二、各债务单位要提前三个月做好偿债准备,安排和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保证到期还本付息,避免债务违约。每月向市财政局报送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及还本付息完成情况。
三、各债务单位要对本单位债务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结果实行月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四、根据汇总的债务情况,提前三个月发出债务预警和偿还提示,要求各单位必须将三个月后到期的偿还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盘锦市交通局对局属债务单位实行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控债务风险。通过实行债务预警机制,对全局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按照文件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债务实施预警监测,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债务单位作为债务责任主体,负责按月、季、年度定期梳理本部门债务情况,分析和研判债务风险,将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上报盘锦市交通局,盘锦市交通局上报市财政局。
二、各债务单位要提前三个月做好偿债准备,安排和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保证到期还本付息,避免债务违约。每月向市财政局报送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及还本付息完成情况。
三、各债务单位要对本单位债务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结果实行月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四、根据汇总的债务情况,提前三个月发出债务预警和偿还提示,要求各单位必须将三个月后到期的偿还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盘锦市交通局对局属债务单位实行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控债务风险。通过实行债务预警机制,对全局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