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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局加强汛期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325

  为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盘锦市交通局认真组织汛期巡查工作,并根据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率,分级巡查,及时发现水毁险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养路工人汛期巡查每天至少一次,雨天坚持顶雨上路,雨中、雨后各加密一次巡查频率。对路基小型塌方、缺口、边沟堵塞等要立即排除;对堵塞桥孔的漂浮物要立即清除,避免冲毁桥梁和路基;及时清除排水井口堵塞物,保证排水通畅;对路树风折、倒伏要立即移走、扶正,避免阻塞交通。
    二是当收到暴雨预警信号时,根据预警等级,组织上路巡查。对病险桥梁、过水路面、浅基础桥梁、下穿通道桥及高危边坡易塌方路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理,随时与市局、省公路管理局联络。
  三是各区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汛期巡查工作,根据雨量大小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险桥、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防范,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全。
    四是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雨情和水情,发现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超过警戒线,漫水桥上水,大型河流预计洪峰到来等可能造成公路、桥梁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封路、封桥措施,设置醒目的禁行等警告、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坚决避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的发生。及时将公路水毁灾情,路上行人、车辆滞留情况,以及影响周边群众出行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在第一时间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路上滞留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