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局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
- 发布日期: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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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等系列活动,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市交通局与市公安局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
一是市交通局与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实现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不断下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交通、公安、安监部门加强执法,切实形成了监管合力。
二是建立了完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市直运管、交警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交通、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联合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客货驾驶人联合审核制度,各级运管机构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准入资格审核。加强了安全诚信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快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各地区对达到报废期限或者排气污染严重,无法治理达标,以及擅自改装、拼装的运输车辆将陆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淘汰与整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市交通局与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实现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不断下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交通、公安、安监部门加强执法,切实形成了监管合力。
二是建立了完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市直运管、交警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交通、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联合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客货驾驶人联合审核制度,各级运管机构严格客货运驾驶人准入资格审核。加强了安全诚信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快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各地区对达到报废期限或者排气污染严重,无法治理达标,以及擅自改装、拼装的运输车辆将陆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淘汰与整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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