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工程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组织两级监督人员共同学习《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
- 发布日期:2017-10-31
- 浏览次数:334
为提高全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适应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人员履职尽责意识 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工作要求,市交通工程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处于10月27日组织各县区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和质安处监督业务人员开展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规范导则》的宣贯学习。了解了《导则》的适用范围、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三个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包括的内容、备案和公开怎么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行为要求、要保存的资料有那些、考核、问责与免责怎么定等方面进行了了解。
姚远处长就认真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县区质监机构工作人员认清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与改进工作方式,与时俱进,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导则》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把工作制度建立起来,按照监督工作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公路工程建设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交通强国贡献力量。
通过学习,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程序和要求,对科学界定监督管理责任,促进全体运管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和履职尽责意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姚远处长就认真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县区质监机构工作人员认清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与改进工作方式,与时俱进,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导则》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把工作制度建立起来,按照监督工作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公路工程建设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交通强国贡献力量。
通过学习,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程序和要求,对科学界定监督管理责任,促进全体运管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和履职尽责意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