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运输管理处推进全市汽车客运站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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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效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辽宁省交通厅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盘锦市运输管理处指导各县、区运管所及各客运站扎实推进全市汽车客运站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按照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工作要求,盘锦市客运站作为全省推进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单位,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展实名制验票工作。盘锦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大洼区客运站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部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为加快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进速度,把工作落到实处,与当前客运形式发展相结合,该处指导各县、区运管所及客运站加大设备资金投入,积极与辽宁新途公司建立联系,购置实名制验票设备。盘锦市客运站、盘锦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大洼区客运站全部完成了设备采购工作,并及时安装了系统软件。目前,以上三家客运站全部实行了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
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不断积累经验和研究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该处将进一步与公安、技术等部门一同磋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共同研究对策,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实名制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和《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克服一切困难,既要保证公共场所安全防范需要,又要保证方便群众的需求。同时,要求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持续加大设备人员投入和培训教育力度,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实名查验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对身份有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坚决不予售票。
按照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工作要求,盘锦市客运站作为全省推进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单位,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展实名制验票工作。盘锦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大洼区客运站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部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
为加快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进速度,把工作落到实处,与当前客运形式发展相结合,该处指导各县、区运管所及客运站加大设备资金投入,积极与辽宁新途公司建立联系,购置实名制验票设备。盘锦市客运站、盘锦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大洼区客运站全部完成了设备采购工作,并及时安装了系统软件。目前,以上三家客运站全部实行了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
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不断积累经验和研究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该处将进一步与公安、技术等部门一同磋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共同研究对策,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实名制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和《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克服一切困难,既要保证公共场所安全防范需要,又要保证方便群众的需求。同时,要求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持续加大设备人员投入和培训教育力度,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实名查验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对身份有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坚决不予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