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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281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盘锦市交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起草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城市公交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公路、地方铁路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监督交通行业建设项目招标,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路和地方铁路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实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和交通战备工作。
  3、负责全市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场站建设的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管理和调控道路运输市场,查处道路运输违规行为,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平等、有序竞争;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车辆技术的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负责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道路运输、城市公交从业培训机构及人员培训,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和交通行业技能评审鉴定工作;组织调控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4、负责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市公交行业管理,开发城市公交资源,完善服务体系。
  5、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及发布;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6、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7、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交通系统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和外资、外技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地方铁路、城市轻轨等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参与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参与地方铁路建设招、投标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为盘锦市交通局本级。
  二、部门预算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6.55万元(不含离退休)。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6.55万元(不含离退休)。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6.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上年减少80%,减少原因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32万元,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1.11万元,邮电费2.22万元,差旅费2.96万元,培训费1.11万元,招待费1.11万元,福利费0.37万元,一般购置费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取暖费3.56万元,交通费3.00万元,水电费10.40万元,车补17.56万元。
    2、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共1224.8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790.59万元,车辆269.2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5.04万元。
  五、按照要求需公开的表(见附件)
    要求:1.部门预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同时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输出报表.xls
          2017年基础信息报表.xls
          盘锦市交通局2017年预算公开.xls

 


                                                            盘锦市交通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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