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运输管理处切实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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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运管局安委办关于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盘锦市运输管理处组织各县区、经济区运管机构安排部署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一是传达了省运管局安委办通报文件精神;二是传达了该处3月12日关于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下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提出了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针对通报中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压实担子,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对问题企业和车辆等各个环节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抓实抓细问题隐患清查工作。对每个企业、每台车建立台账,逐一对照销号。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监管、最严的问责,让问题隐患无处藏身。
二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5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督考核办法》,将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三要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格细致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有效扭转全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局面。
一是传达了省运管局安委办通报文件精神;二是传达了该处3月12日关于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下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提出了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针对通报中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压实担子,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对问题企业和车辆等各个环节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抓实抓细问题隐患清查工作。对每个企业、每台车建立台账,逐一对照销号。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监管、最严的问责,让问题隐患无处藏身。
二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5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督考核办法》,将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三要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格细致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有效扭转全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