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组织开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培训
- 发布日期: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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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盘锦市公路工程质监队伍工作业务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4月27日,盘锦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组织开展盘锦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法规处处长和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进行监督执法法律相关知识的讲授。参加培训的人员有:盘山县交通局、大洼区交通局、双台子区交通总站、兴隆台区交通局、辽东湾新区交通局、辽河口住建局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同志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业务科室监督执法人员。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副局长应邀参加,并做总结发言。
此次培训邀请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法规处处长和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进行监督执法法律相关知识的讲授。参加培训的人员有:盘山县交通局、大洼区交通局、双台子区交通总站、兴隆台区交通局、辽东湾新区交通局、辽河口住建局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同志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业务科室监督执法人员。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副局长应邀参加,并做总结发言。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全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工作,以着力提升基层交通质监队伍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为重点,对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宣贯,同时,从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行业角度,阐述交通质监行政执法基本理论、交通质监行政执法建设经验、新颁规章政策解读以及典型案例解析;具体解答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问题、执法对象问题、执法依据问题、执法程序问题、执法证据问题。
为了使县区农村公路监督工作“接得住、管得好”,2017年以来,盘锦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每月为县区监督工作人员举办一次监督工作业务培训工作,安排专人分区域检查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监督工作,采取“三共同一开放”措施,提升县区农村公路监督机构和人员工作能力。既:与各县区质监组织共同学习宣贯有关监督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增强其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共同进行试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县区质监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共同开展专项或综合督查,对县质监组织监督工作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提高其监督工作能力;开放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加强对县区监督日常抽检的技术支撑,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通过此次培训,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质监队伍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精通业务、廉政勤政的高素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推进盘锦市交通质监行业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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