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局开展清理规范执法车辆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8-27
- 浏览次数:218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执法专用车辆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通知》要求,市交通局全面开展了全市交通系统执法用车摸底排查工作。
市局对此次排查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市交通系统执法车辆使用单位、车辆状况、年检情况等逐一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漏检车”“注销车”“报废车”“私家车”等非执法专用车辆上路执法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完善了相关车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严格管理责任,确保了车辆专车专用,杜绝为违法违规行为。
为杜绝违法违规车辆上路,破坏交通运营秩序,市局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做出整改。一是对未喷涂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责令其喷涂相关标识,申请表丢失的补办申请表。二是对警灯使用证丢失的车辆立即挂失并补办。三是对停止使用警灯使用证收回的车辆,加强车辆管理,将车身颜色恢复原貌,切勿发生上路执法行为,需要报废的立即报废。
今后,市局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使用制度,明确车辆专管员职责,严格管理责任,规范车辆使用,确保专车专人负责。同时对现有执法专用车辆及时检修维护,切实改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车辆年检年审工作,确保所有执法车辆均处于合法使用状态。切实提高执法装备保障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市局对此次排查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市交通系统执法车辆使用单位、车辆状况、年检情况等逐一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漏检车”“注销车”“报废车”“私家车”等非执法专用车辆上路执法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完善了相关车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严格管理责任,确保了车辆专车专用,杜绝为违法违规行为。
为杜绝违法违规车辆上路,破坏交通运营秩序,市局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做出整改。一是对未喷涂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责令其喷涂相关标识,申请表丢失的补办申请表。二是对警灯使用证丢失的车辆立即挂失并补办。三是对停止使用警灯使用证收回的车辆,加强车辆管理,将车身颜色恢复原貌,切勿发生上路执法行为,需要报废的立即报废。
今后,市局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使用制度,明确车辆专管员职责,严格管理责任,规范车辆使用,确保专车专人负责。同时对现有执法专用车辆及时检修维护,切实改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车辆年检年审工作,确保所有执法车辆均处于合法使用状态。切实提高执法装备保障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下一篇:
走进军营 感受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