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运输管理处加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 发布日期: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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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认真落实《辽宁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源头治超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盘锦市运输管理处加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指导各县区、经济区运管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重点货源单位的监管力度。
该处督促指导各县区、经济区运管机构深入建材市场、集贸市场、货运站等货物集散地,对货运源头单位年产量、公路运输及通行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了全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共计6户。
同时,该处要求各县区、经济区运管机构对辖区重点货源单位加大监管力度,采取驻站、巡查等监管措施,加强对已公布的重点货源单位货运车辆出场(站)、装载等情况的日常监管,严格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装载等行为,并倒查源头单位装载情况,切实做好辖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维护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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