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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局驾管窗口做好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的有关工作

    自2018年12月31日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有关要求,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货车司机经营负担,优化改善生产经营环境。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驾管窗口不再受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发证;其车辆驾驶员也无需申办《从业资格证》。
    按时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从业资格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货运物流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的具体举措,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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