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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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安全度汛,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立足主动,未雨绸缪,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按要求规范施工和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设置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做到醒目、整齐,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时开放交通路段沿线交通标志设施管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标志、工棚以及临时性建筑防风管理,防止垮塌事故发生。四是项目办安全员增加对施工一线的巡查频次,了解施工队伍汛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管理要及时到位,认真排查隐患点。同时,督促施工方做好隐患整改和抢险队伍、物资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