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渔船检验处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活动
- 发布日期:2019-07-11
- 浏览次数:265
6月1日起,盘锦渔船检验处对盘锦辖区渔船进行船舶检验,按照辽宁省渔业船舶检验中心《关于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对辖区内船舶救生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截至7月10日,共检验渔船240艘,救生衣1532件,救生圈478个,救生筏52只。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船舶救生设备未经我国船舶检验机构产品检验或者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验船师要求更换或者整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持续进行,盘锦渔船检验处将恪尽职守,认真履职,高质高效地完成此项任务。
下一篇:
盘锦港引航站安全保障船舶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