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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部署,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将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现将试点事项目录予以公示。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事项

类型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

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

单位

1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的证明

办理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行政

法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申请

企业

行政许可

2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办理(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9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改)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部门

规章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申请人当地交警部门

行政许可

3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9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改)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部门

规章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申请人当地交警部门

行政许可

4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办理危险品货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9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修改)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部门

规章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申请人当地交警部门

行政许可

5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部门

规章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安

机关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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