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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落实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近日,为严格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工作程序,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省厅“三项制度”宣贯工作安排,2019年底前,市局在道路运输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中推行、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贯彻行政执法事项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结果等信息;二是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对执法全过程跟踪和监督为主要内容,实现行政执法可回头看模式和全程留痕;三是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健全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事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责任,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促进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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