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政府召开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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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好《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辽交办〔2019〕17号),结合盘锦社会管理的实际,在全面贯彻上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路长制”的管理办法,创新“路长制”的管理措施,打造“路长制”的“盘锦模式”,为“四好农村路”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2019年11月12日,市政府副市长徐同连组织召开盘锦市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祝强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姚远解读了《辽宁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辽交办〔2019〕17号)文件精神。然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宁对盘锦市“路长制”的建设提出进一步要求:结合盘锦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做出“路长制”的“盘锦特色”即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处理和机制化治理。
最后,副市长徐同连做了重要讲话。“路长制”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路长制”的建设工作,务必于今年年底前要建立覆盖县区、乡镇和村的“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出台制度办法,初步构建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考核细致、奖惩有力的工作机制。明年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参加会议的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分管领导,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各县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市客运公司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