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筹备开展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
- 发布日期: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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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筹备开展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
该项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推进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效载体,每年开展一次。
2020年的自评估工作将于1月1日启动,至4月30日前完成。工作期间,该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体系》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计算方法》,对市区按照一个整体进行评估,由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县级行政区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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