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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港口水运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督导盘锦市港口水运集中整治工作

1月9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港口水运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督查组到盘锦市开展港口水运集中整治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组查看了盘锦港集团第二分公司港口作业现场,听取了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港口水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和盘锦港集团第二分公司关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汇报。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从一月份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港口水运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主要措施是“三抓”“三突出”“三不漏”:一是抓整治、突出重点部位、不漏一企。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在4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盘锦港二公司、辽宁海航、长春化工、联成化学)和已发证的12家水运企业、11家备案的水服企业中全面展开,突出抓好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盘锦港二公司和辽宁海航原油、成品油罐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抓教育、突出重要岗位、不漏一人。组织企业开展公司级、站队级、班组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江苏响水“3·2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法律法规等相关材料。突出抓好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做到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三是抓整改、突出现场核查、不漏一项。紧紧围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港口水运安全整治督查现场核查表中水路运输6类16项内容和港口危货7类32项内容,督促企业自检自查,突出到企业生产一线检查核实,逐项对照,对已经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按时整改,挂牌督办,闭环管理。

督查组对盘锦市交通运输局港口水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督促企业持续做好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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