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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强化政策引领,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全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据疫情发展,先后制定印发了《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交通畅通的工作意见》、《盘锦市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工作指南》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职工通勤客车监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26份,从道路货运、公共交通、疫情防控管理等方面,落细落实各项具体举措,全面推动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为扎实做好人员运输、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等工作建立政策通道,满足全市各行各业复工复产运输服务动态需求,提供多样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二是用足用好国家宏观调节政策。及时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20〕79号),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支持重点行业13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梳理《涉及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应享尽享”“用好用足”各项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迅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推动物流业、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积极落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20〕36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保协函〔2020〕37号)保险优惠政策,指导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运输企业主动与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对接协商,延长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车险保单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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