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对复工水运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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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三类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责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对项目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了12项具体内容基本达到要求,从业单位能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返岗人员到社区进行报备、隔离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测温、消毒等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开展不到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更新、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红线”行动自查不到位、水上施工用简易便筏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和气瓶存放不规范等11条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各参建单位进一步组织人员,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情况进行细致检查,落实好政府部门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确保施工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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