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五一”期间严格落实重点领域防控措施
- 发布日期: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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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交通场站。2个高铁站坚持进出站旅客测温制度,对进京旅客检票前进行二次测温,为外籍旅客设置专用候车区、专门测温,每天对站内消杀3次,安排专人巡检督促旅客戴口罩;3个客运站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分区防控指 南第二版》要求,落实进出站人员测温、实名制登记扫码等制 度,售票处、候车大厅按时消毒通风,设置专门的隔离室,工作人员、驾驶员、乘客均佩戴口罩。二是交通工具。客运、公交、出租汽车每天定期定频次开展车辆消毒、通风,根据风险 等级合理安排车辆载客率,督促司乘人员、乘客做好个人防护, 口罩佩戴率达到 100%。三是港口水运。协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辽宁省港航企业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三十条》《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联防联控,加强入境船舶卫生监督和船员体温监测,强化入境人员管理,严格控制船岸交流,科学安排船员换班,做好引航环节疫情防控,切实堵住海上境外疫情传播渠道。同时,加强对绕阳湖等风景区旅客运输船舶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严格旅客身份确认、体温测量和船舶消毒通风,落实5级风力以上停止运行以及船舶载运乘客必须低于额定客位50%以下的安全防控措施,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1 处。四是在建工程项目领域。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复工生产、疫情防控方案,施工期间主动与属地疫情乡镇、街道对接,对进场施工人员身份 信息实名制登记报备,每天体温检测 1 次,确保进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同时,在工人生活驻地设置单独隔离观察宿舍,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液、测温计等防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