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港口经营业务许可办理指南

企业须提供:

1、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2、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3、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证明

4、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5、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6、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证明材料

7、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下一篇: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