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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召开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7月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盘锦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徐同连副参加会议并讲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宁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努力打造畅、快、捷、优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2017年,我市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创建周期三年,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收官之年,将全面完成“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等36项考核评价指标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28项实施行动计划的创建工作。经过两年创建工作,“公共交通线网比率”等13项创建指标及“绩效评价体系”等5项行动计划已完成既定目标,其他工作正有序推进。2020年,我市将重点完成公交线网规划,完善公交基础设施,计划改扩建16个停车场、首末站,全市公交基础设施面积达到20万平米,车辆进场率达到100%。加快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计划利用世行贷款4200万元,采购新能源公交车辆440台,投入城市公交、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线路运营,完成万人公交拥有率14标台指标。
    徐同连副市长在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关于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关乎盘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务必按时按质完成创建任务。
    徐同连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扎实做好创建任务的动态跟踪,加强与配合单位的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在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真正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以务实的原则和态度,对照创建任务“找不足”,要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要加大创建公交都市的宣传力度,开展“公交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市民转变观念,选乘公交出行,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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