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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0〕121号 关于联合开展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综合演习暨港口设施保安演习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558次

省交通运输厅:

为了进一步提升港口安全应急反应速度,提高港口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确保港口生产运营安全,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及《辽宁省公路水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请示盘锦市政府,拟由盘锦市政府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组织开展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演习暨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活动。

当否,请批示。

附件:辽宁省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演习暨港

口设施保安演习计划安排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6日

(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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