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排查整改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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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排查整改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及运营服务商的排查整改工作。
通过走访了解,全市现有196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共计车辆4675台,为其提供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服务的运营服务商共14家。运营服务商以每年每台车500元到1900元不等进行收取;全市现有客运企业8家、公交企业1家,共计车辆1164台,为其提供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服务的运营服务商共8家,运营服务商以每年每台车400元到600元不等进行收取;全市共计网约车辆429台,全部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为其提供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服务的运营服务商共2家,运营服务商以每年每台车120元到600元不等进行收取。
各运营服务商均能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55号令技术要求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卫星定位设备的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并有专人对平台进行维护与日常数据交换。各运输企业表示目前运营商服务较好,收费合理,不存在市场垄断等情况,办理准入许可过程中也未存在通过行政手段使用指定服务商或者产品型号等问题。但个别服务运营商存在部分车辆重复上传数据、车辆错误数据较多、部分设备的参数设置未及时修正、容易出现疲劳驾驶报警等技术问题。
下一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存在问题的运营服务商及时整改,并定期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听取运输企业和个人的意见。对我市为道路运输提供技术支持的运营服务商实行常态化监督机制,如出现技术服务不达标、收费不合理、垄断市场等违规现象,将迅速清退市场并取消其在本地运营资格。
信息来源:综合运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