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交字〔2020〕149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盘锦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等三家公司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448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全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安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辽交安委发〔2020〕10号)文件相关要求,针对盘锦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盘锦长春港务有限公司、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复查,约谈了三家企业安全负责人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9月4日,我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和安全监督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对三家企业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复查,盘锦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存在的受限空间管理办法无检测间隔时间要求、配电间未设置应急灯等5条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盘锦长春港务有限公司存在的消防器材检查不符合半月检查规定、码头静电接地测试点无编号等3条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领导无月安全行动计划、受限空间作业时限和间隔时间不符合国标要求等5条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追责处理情况

对盘锦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盘锦长春港务有限公司、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于9月4日进行了约谈,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责成三家企业依据各自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安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等相应处理。要求各企业结合此次检查和近期下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突出问题隐患等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危化品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编制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针对危化品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

强化风险防范和管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大信用约束和奖惩力度,强化全链条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家库,并发挥其在监督检查、技术咨询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及监管人员培训制度。

特此报告。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4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1号

联系电话:0427-282269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