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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监管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以下称为轻型货车) “放管服”改革工作,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安全有序发展,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结合2021年度重点项目“培育农村物流配送新模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轻型货车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经营行为,促进冷链物流规范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轻型货车从事冷链物流运输,引导冷链运输行业有序发展,对于保障食品药品流通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4.5吨以下货车从事冷链运输市场调研工作。据调研,全市现有从事冷藏保温设备运输车辆110台,其中,4.5吨以上车辆77台,已全部办理《道路运输证》;4.5吨以下车辆33台,针对这些车辆,已向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总质量4.5吨以下专用运输(冷藏保温设备)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属地监管,督促引导相关车辆尽快办理《道路运输证》。在下步工作中,行管部门将对无《道路运输证》从事冷藏保温设备运输的经营行为开展重点整治,不断提升轻型货车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冷链物流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能力。

信息来源:道路货运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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