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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次数:972

按照省市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值班值守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五一”期间,全市各级交通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58台次,执法人员1342人次。巡查公路9446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5起次,查扣违法违规车辆4台。检查企业14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0起。检查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在建工程等重点场所或部位149处次,检查出租车480台次,查扣13台未打表违法违规车辆。检查货运车辆868台,证件342本。

截止目前,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社会治安等事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4月30日,我局召开“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省市关于“五一”期间安全防范会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局长王宁主持会议并对全市交通行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全力确保“五一”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重点领域工作形势稳定,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五一”期间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加强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市局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任组长的4个综合督导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组织各县区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2.强工作化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环节管控。节日期间生产运营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每日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加强路面巡查检查。盘山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5天假期实际,制定了执法检查计划,突出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港口生产、水上旅游运输、在建工程等领域,确保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环节实施全覆盖、不间断执法巡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级公路养护部门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尤其是通往景区的公路养护巡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保障车辆安全通行。三是加强运力调度,强化源头监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调企业做好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运力组织调度,督促从业人员做到安全文明驾驶,杜绝车辆带病运行。认真履行客运站驻站职责,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实名制售验票、“三品”检查、司乘人员“五不两确保”承诺等制度,从源头做好安全监管。

三、强化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五一”期间,我局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按照即发即报、边核边报,并全程跟踪续报的要求,组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向属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而扩大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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