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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1〕19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租赁新能源执法轿车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次数:2397

市政府:

我局下属单位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于2020年7月,负责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地方铁路行政等执法工作,共有职工575人。该队车辆主要承担路巡工作(每天200公里以上),使用频率较高,车辆老化严重,维修价值高于车辆本身价值,公里数最高达53万公里,使用年限最长已达20年,同时受执法改革影响,已连续3年未更新车辆,急需更新执法车辆满足执法需求。

依据《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0版)》(征求意见稿),同时参照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车辆配备标准,按照一线执法人员4人每台的标准,应配备车辆107台,现有车辆93台,需另配备车辆14台。同时,符合我市党政机关用车报废标准(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21台。

为满足用车需求,参照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用车模式,该队拟通过租赁新能源执法轿车35台方式解决,恳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特此请示。

 

附件: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明细表。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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