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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交通在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全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执法人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11月29日至12月5日,市交通运输局以多种形式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

一、广泛集中学习,提高法治观念。

一是各支部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集中学习活动,与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二是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向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在全市交通系统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一是带着宪法知识进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党员干部来到盘锦市客运站,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的方式,向来往乘客和广大旅客运输从业人员宣传“什么是宪法”“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设立宪法日的意义”以及“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

二是带着宪法知识进社区。宣传人员到结对服务的各个社区,在社区附近的小市场、大型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宣传台,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接受社会公众咨询等方式,宣讲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引领示范。

逢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之际,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表初心,纷纷表示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坚定宪法誓言,弘扬宪法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执法工作,牢记初心、牢记使命。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提升了人民群众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对促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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