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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按照《2021年盘锦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盘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年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强弱项、补短板、破难题,团结带领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一手抓统筹疫情防控,一手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各项既定目标。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用法治思维共同研究破解制约交通运输发展的“瓶颈”问题,凡“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法律顾问把关,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础上,坚持用改革引领法治交通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年度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获得了交通运输部授予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绩突出基层集体”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开展相关内容学习8次,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研讨3次。同时将宪法、民法典和行业法律法规纳入“交通干部大讲堂”的宣讲内容,弘扬法治精神。

2.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行政能力。法治思维共同研究破解制约交通运输发展的“瓶颈”问题,每项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等环节。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对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了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全面完成交通执法改革。完成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完善了《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盘锦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等29项配套管理制度和事项清单、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制度+清单”的方式,明确执法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印发了《关于明确盘锦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县两级权责边界的通知》,分清了市县两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厘清了我市改革后市县(区)权力边界。

4.加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积极推进监管机制改革,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一细则”动态管理机制,公布随机抽查清单,推广随机抽查,有效地增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效果。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七日双公示制度和“红黑榜”发布制度。完善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监督,开通了集“举报投诉、政策咨询、便民服务”为一体的“12328”交通咨询热线,年初以来通过受理各类市民投诉举报件3630件次,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9%,8890排名长期位列市直部门第三位,12328在全省始终名列第一。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我局认真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成了行政执法工作手册、重大执法事项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流程图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各项执法行为。2021年度通过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行政许可36项、行政处罚319条,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257名、检查对象名录库港口航运、道路货运、客运等企业共计272家。开展重大处罚案件审核、备案150条。

2.优化涉企执法环境。制定了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局属各单位全年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9家,并及时在局官网公开检查结果。同时,按照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制及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都能够认真填写《日常监管记录》,载明行政执法的时间、地点、原由、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证件号码等内容。

3.完善交通领域政务环境建设。印发了《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制定了具体工作目标,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局政务服务事项144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1%,共计即办件,即办率68%,平均办理环节数1.4个,申请人办事平均跑动次数0.06次,审批效率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截止年末共计受理政务服务事项20399件,办结16854件,因申请条件不符合标准等原因不予受理121件。

4.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市、县两级工作格局。成立了由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并下发了《盘锦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了由市局统筹的两级工作格局。二是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在全市出租车顶灯、公路沿线LED显示屏、客运站等场所滚动播放专项整治标语宣传;精心设计制作各具特色的宣传展板,开设宣传专栏和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做到处处可见、时时提示,实现“全社会、全行业、全面开展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列出整治问题清单和清理重点,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5个方面12项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同时,对第一阶段存在的12项问题开展回头看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5.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交通运输秩序。一是在全省交通执法领域率先建立“29+4+40”制度体系,通过“制度+清单”的方式,全力构建出“大队办案+法规审核+处罚执行”的闭环管理模式。二是建立起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交通运输执法责任网格,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网格化执法责任体系,为全省交通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样板,沈阳、本溪、鞍山等市先后到我市对执法工作借鉴学习。三是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交通执法与多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相继开展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危货运输、出租汽车、道路客运包车市场、水运市场等系列整治行动,突出治理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7万人次,执法车辆2万台次,开展行政检查11650次、联合执法228次,检查车辆4.24万台,查处查扣涉嫌违法违规车辆2839台,清理违规牌幌534处,清理摆摊设点300处,清理堆占66处,拆除道路限高限宽设施违规设置37处,检验运营渔船295艘。

(三)全面开展普法学法活动,法治交通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紧密结合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政务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志愿者们来到兴隆台区步行街街边、公交站点、出租车乘降点等,向行人、出租车司机、公交司机展开民法典宣传,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深入浅出的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二是组织开展首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充分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达到了“以学促赛、比学赶超”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三是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志愿者到盘锦市客运站、兴隆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方式,向群众宣传“什么是宪法”“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设立宪法日的意义”以及“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知识,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结合《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执法培训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一线执法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各项培训,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开展了“规范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培训”、“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专题培训”、“现场模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培训”和“《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等培训,共计12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五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强宪法宣传,在全市运输行业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下步工作重点

1.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编制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有效期限等要素。整治审批任性、乱收费,打造“阳光便利”审批环境。在更大范围内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行动方案,聚焦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行重点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审管衔接,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频次,制定实施细则,形成抽查台账,及时公示抽查结果。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有效落实。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开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电子证照”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事项,探索利企便民最优办理方式,杜绝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跑动次数过多等问题。大力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4.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

5.提高交通运输整治力度。纵深开展危货运输行业专项治理、出租汽车秩序整治、客运包车整治等系列活动,突出抓好汽车租赁市场监管,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提高公路使用效率。夯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降低路面车辆超限率;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源头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加大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制度,着力实施联合惩戒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综合运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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