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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359

为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特制订本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条规纳入党组织学习计划和执法队培训计划,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这一重要权威辅助读物,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照要求定期向省交通运输厅、市委法制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局党组重大决策履行法定程序。

(三)加大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净源”专项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和清理结果。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避免败诉案件发生,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二、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推进规范执法

(五)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做好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下半篇文章,努力构建市县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与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权责关系,做好工作衔接。加大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力度,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发现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梳理2022年落实全省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行政工作要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配合省厅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情况调研、招投标采购等工作。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印发标准案例范本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七)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军事化训练,开展技能大赛和大比武活动,探索推行执法人员执法质效好评制度。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模式,发挥执法培训专家作用,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轮训,全年至少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次,推动执法人员系统掌握各执法门类业务要求。

(八)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6月底前开展执法领域大走访、大调研,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0月底前组织完成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完善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为核心的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行业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立査立改。

(九)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综合分析12328、12345电话服务平台等信访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

三、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法治素养

(十)加强行业普法。落实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重点工作。紧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以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十一)提高法制教育培训实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保障,系统性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学习宪法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个人需要开展学习。公务员要掌握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通过以案释法、集体学习、日常自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依法治理的整体水平。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提升营商环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导向,聚焦重点任务,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实《2022年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中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十件事,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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