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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2022-10-22 浏览次数:1052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全市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铁路交通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国省干线普通公路、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与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宜港岸线、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运政、航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负责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港口引航的行政管理。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外事工作。

(九)负责智慧交通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智能化监管。

(十)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

 

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执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路政和国省干线普通公路路 政、重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港口行政、 航道行政、水路运政、船舶检验监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 地方铁路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辖区和辽东湾新区道路政、农村公路路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工作;指导盘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评议 考核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五)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参与 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投诉和举 报的受理、处理和舆情管控;参与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信息化建设和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

(八)组织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九)承担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